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2

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全院师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院研究决定,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学时间:
    1. 3月9日(星期一)正式开学。
    2. 采取“开学不返校”方式,通过网络教学等远程教学手段组织教学。
    3. 2018级、2019级学生具体分期分批返校时间视疫情情况,待学院另行通知。
    4. 2017级学生从2月4日起暂停校外顶岗实习。何时恢复校外顶岗实习,视疫情情况,待学院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2017级顶岗实习暂停和撤回的学生自主开展学习,完成相关作业。
    5. 网络教学和2017级学生自主学习等相关要求,按照《广州华商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应急教学工作方案》执行。应急教学工作方案仍在拟定中,届时学院官微将在第一时间发布。

    教职工分期分批返校上班时间
    1.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视疫情情况和工作需要随时通知返校上班。
    2. 教学主管部门、各教学单位妥善安排单位干部和相关人自3月6日起轮流值班,并于3月4日前将轮流值班表分别报到学院办公室、教务处。
    3. 专任教师返校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教职工原则上不准提前返校(需要在校坚守协调工作的中层干部和相关人员除外)。

    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最新要求,寒假返鄂且目前仍停留在湖北的教职工和学生暂不返校,何时返校上班、上学,等待上级指示精神和学院下一步正式通知。
    留鄂师生要按照当前居留所在地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返回的人员必须自行在家隔离14天,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没有学院的正式通知,一律不得提前返校,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到学校处理的,务必提前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校。
    3.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师生的联系,密切关注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传达学院的有关安排和要求,使每一位师生都能合理地安排好学习和生活,积极配合学院做好防控疫情工作。
    4.寒假值班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到学校的,要按照华商校区的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做好健康情况报告。
    5.所有教职工和学生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响应社会号召,服从地方政府、所在社区和学院防控疫情工作要求和安排,从我做起,以身作则,减少不必要外出和聚集活动,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为社会做贡献。

    疫情防控是当前头等重要的工作,让我们齐心协力、科学防控,早日打赢这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寒假愉快!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2号  | 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 粤ICP备12007829号  | 粤公网安备 44011802000041号